关于忘事,每个人都能忘出自己的一条历史长河来。
有些人擅长忘事,忘各种事:重要的事,领导刚说完他就忘了,这时总不能不知风趣地要求领导再将他刚才即兴的激情重来一遍,你怎能确保领导也不会忘事呢?要是他说多了、说少了、说漏了,你这就是用忘事让领导下不来台啊!万万不可。
重要的东西,我们总习惯找个一隅半旮让它躲藏起来,两手一放的同时,那位置也就随之抛于脑后了,空余自鸣得意。可待找时却心慌了:有些微印象都是救命稻草,更常见的则是根本无从下手。你发现,那样物件似乎在你诞生于世之前便存在于某处角落了,你怎么能知道它在何处?找到最后,去年的臭皮鞋、买来没拆过的新书和演算用的废纸都堆在旁了,你和每一道大脑的沟壑还在作斗争。终于可能在一顿搜查之后的灵光一闪中想起你为这物件谋的安身之处,从而一边咒骂那个无胜过有的脑仁,一边视若珍宝地将其揽入怀中,决心再不与它分离了。
今次你想,既然没脑子,倒不如放置于显眼处,这样还省下忘了。于是那个第二层柜子的最外面——你一抬眼便能巡到的地方便成了它的新安家之所。这次你赌咒要记牢它了!但忘事怎么会放过哪个人、哪件事呢?半晌,迨你又需要它了,它便又成了一件尚待挖掘的古文物了。你二次翻开新朋友和故纸堆,努力在大脑的每一处皱襞中呼风唤雨。可哪还有什么回应?找到最后,去年的臭皮鞋、买来没拆过的新书和演算用的废纸都和你的灰心又堆在旁了,你一挑眼,却发现那宝贝又完好无损地躺在那个最晃眼的角落了——那个第二层柜子的最外面,此刻就像讥笑你的混蛋一样,在那道遗忘的皱襞上拧巴成了绳结。
但这世间顶易忘的事,还当属做梦。若说前面的事是你清醒时的遗忘,无论如何你都能寻得些蛛丝马迹的;那梦就是一种第一人生之于第二人生的遗忘。夜里睡觉,你合了眼,就进入了第二人生,在这里,你换了身份继续活,却继承着第一人生的记忆。梦是经验主义的乱码,虽乱,却是现世的堆栈(当然,亦可能是鄙人想象力贫乏)。你在这里待一会,现世里那只巨手就以你不可抗拒的力量将你拉回现实,待你初醒时,空余一堆余韵在脑海回响,而等你下床洗把脸,真正清醒了,连那些余韵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因此有时羡慕小弗还能写出一本《梦的解析》,就是嫉羡其穿梭不同世界的本领,还能为之所用。
不过想来,“忘”有时又是一件顶顶好的事。事过之后,轻如浮云,倒也未必是谁都能掌握的本事。脑袋定时清空,也许是在告诉你,所有诸一切,不过是一场梦,人成灰了,梦醒了,一切便都会化为虚无……
关于忘事,每个人都能忘出自己的一条历史长河来,并也许直到那一方小小的冢里,这条河流才会干涸罢。